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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功能受理和审批范围 1、免疫调节 2、调节血脂 3、调节血糖 4、延缓衰老 5、改善记忆 6、改善视力 7、促进排铅 8、清咽润喉 9、调节血压 10、改善睡眠 11、促进泌乳 12、抗突变 13、抗疲劳 14、耐缺氧 15、抗辐射 16、减肥 17、促进生长发育 18、改善骨质疏松 19、改善营养性贫血 20、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 21、美容(祛痤疮/祛黄褐斑/改善皮肤水份和油份) 22、改善胃肠道功能(调节肠道菌群/促进消化/润肠通便/对胃粘膜有辅助保护作用) 除上述保健食品功能外的其它功能暂停受理和审批。 二、同一配方保健食品申报和审批功能不超过两个。 三、不再受理已获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》的保健食品增补功能的申请。 以往卫生部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以本通知为准。 上则文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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